
录取原则:(招收对象)
招收应历届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和已获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1、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考核,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满时,录取二志愿及以后志愿考生。
3、经生源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学校自行组织生源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一律不能注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按非学历教育学生对待。
4、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平等对待,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录取政策执行。
奖优助学:
学院重视贫困生助学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学生在校德、能、勤、绩表现,实施“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仁爱助学”等多项奖优助学工程。

助学金政策:
【免学费政策】符合国家规定的农村、县镇户口(含县级市)可享受前三年免学费政策,城市户口有10%的名额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助学金政策】符合以下17个贫困县的农村户口学生不仅可享受减免政策,且可同时获得共计4000元的国家资助。莲花县、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
